经典短篇:斗
清晨,如果阳光诱人,我就会离开柏林去游泳。在电车终点站,一个绿色长凳上,坐着电车司机们,一个个又矮又壮,穿着大号笨头鞋。他们在抽烟休息,时不时搓搓满是金属味的大手,看一个围着皮围裙的男人浇灌附近铁轨沿线盛开的蔷薇。水从闪亮的软管中喷涌而出,形成一幅柔软的银色扇面,时而在阳光里飞舞,时而平稳地喷洒在突突抖动的灌木丛上。我把毛巾卷起来夹在腋下,从他们身边走过,大步流星地向树林边走去。松树长得密密实实,树干细长,越往下越粗糙,颜色也越深,越往上颜色则越嫩。斑驳陆离的阴影落在树干上,如树斑一样。树下的衰草里落满报纸的碎片和阳光的碎片,二者似乎互为补充。忽然,头顶露出一线晴空,将树林分成两半,我沿着银色的沙浪一路向下来到湖边。湖边上游泳者嘈杂的声音此起彼落,一个个黑色的脑袋在一片平滑闪亮的水面上忽上忽下。倾斜的沙滩上满是仰卧或俯卧的人体,尽可能让每一块皮肤都晒上太阳。有些人的肩头上粉红色的小疹子还未褪去,另一些人则全身闪着古铜色,要么已晒成奶油浓咖啡色。我一到就立即脱去衬衫,融化在阳光博爱的柔情里。
每天上午,准准九点时,我身旁就会出现一个上了年纪的德国男人。他长着罗圈腿,穿着半军装式的夹克衫和长裤,大秃头被太阳照得红光锃亮。他随身携带一把乌黑的雨伞和一个捆绑整齐的包袱,这个包袱很快就分解成一条灰毯、一条沙滩浴巾和一摞报纸。他细心地将毯子铺在沙滩上,脱去衣服,露出事先穿在长裤底下的游泳短裤,调整好身体,舒舒服服地躺在毯子上。伞也在头上方调好角度,只让脸遮在阴凉里,然后看起报纸来。我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他,注意到那两条结实弯曲的腿上长满了卷曲的黑色长毛,宛如梳子梳理过一般,圆鼓鼓的肚皮上那个深陷的肚脐眼犹如一只向天凝望的眼睛。我饶有兴味地猜测着如此喜好日光浴的他会是怎样一个人。
一连几个小时,我俩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夏日掠过晴空的云彩就像是沙漠里起伏穿行的商队——有骆驼形状的云,有帐篷形状的云。太阳老想在朵朵云彩间悄悄露脸,可是云彩总是舒展花边,将太阳遮蔽。这时光线暗下来,接着太阳又现光辉,不过先照亮的总是对岸——我们留在千篇一律、没有色彩的阴影里,对岸则已经洒满了温暖的阳光。松树的影子在沙滩上慢慢生长,小小的裸体人影如阳光塑成的轮廓般闪现。突然,那光辉也笼罩了我们这一边,仿佛一只巨大的眼睛愉快地张开。我跳起身来,踩着微微发烫的灰色沙滩朝湖水跑去,扑通一声跳了进去。稍后,在炽热的阳光下晒干身子又是多么舒畅啊!那感觉就像是太阳用隐秘的双唇贪婪地吮吸着留在我身上的凉凉水珠!
这时,轮到我的德国同伴下水了。他啪的一声收起伞,两条罗圈腿小心地抖动着,朝湖边走去。到湖边后,他和老年游泳者一样先淋湿头部,而后挥动双臂游了起来。一个糖果小贩沿湖岸走了过来,叫卖着他的商品,另外两个身穿泳衣的人拎着一桶黄瓜匆匆走过。在我前后左右晒太阳的人都是些有点粗野、体型好看的人,他们巧妙地模仿起小贩简洁有力的叫卖声。一个裸身的幼儿,全身沾满黑色湿沙,摇摇摆摆地从我身边走过,他的小鸡鸡在他又胖又笨的小腿间跳来跳去,煞是有趣。他年轻迷人的妈妈就坐在近旁,半裸着身子,衔着发卡梳理一头长发。再远一点,树林边上,一群古铜色肌肤的年轻人玩着一种激烈的接球游戏。他们单手猛掷手中的大球,好像古希腊掷铁饼者流芳百世的姿势在他们身上复活了。一阵清风吹过,松树林沙沙作响,犹如古代雅典城内的欢呼之声。我恍惚觉得,整个世界就如同那只坚硬的大球,被掷出了一个奇妙的弧,飞落到一个裸体的异教神灵手中。与此同时,一架飞机从松树林上方呼啸而过,那帮皮肤黝黑的投掷手中有一个停下了游戏,抬头仰望,看着一对蓝色的机翼哼着欢快的奇妙小曲朝太阳飞去。
我希望把眼前这一切给我这位德国同伴讲讲。他刚刚出水,回到沙滩上躺下,张大嘴喘着粗气,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他老是听不懂我的话,惟一的原因就是我德语词汇不够。尽管如此,他仍然对我报以微笑。那一笑,整个人都笑了一般,连同他闪闪发亮的秃头顶、浓密的黑胡须、中间长了一溜毛发的滑稽大肚子,统统笑了起来。
一个特别偶然的机会,我总算知道了他的职业。那是一天黄昏时分,汽车的喧嚣声开始减弱,叫卖车上堆积如山的橘子披上了南方蓝天的亮色。我碰巧在一个偏远区闲逛,随便走进一家小酒馆,想喝上一杯,解解城市流浪汉都熟悉的傍晚之渴。我那位乐呵呵的德国同伴就站在灯光闪烁的吧台后面,从龙头上接下一股喷出来的黄色酒液,用一个木头小刮刀刮去了泡沫,杯子注得不能再满了。一个魁梧笨重的货车司机,蓄着好大一把灰色胡须,靠在吧台上,看着龙头,听着啤酒马尿般的嘶嘶流淌声。老板抬起眼来,友好地咧嘴一笑,也给我倒了杯啤酒,叮当一声把我给的硬币投进了抽屉。他身旁站着一个金发姑娘,身穿花格连衣裙,露出尖尖的胳膊肘,一边清洗酒杯,一边拿一块干布敏捷地擦干杯子,擦得杯子吱吱作响。就在那天晚上,我知道她是他的女儿,名叫埃玛,家里姓克劳泽。我在一个角落坐下,开始慢慢饮用发白的淡啤酒,品尝它略带金属味道的余味。小酒馆很普通——墙上贴着两张啤酒广告,挂着鹿角,天花板又低又黑,挂满彩色花纸,像是节日过后的遗留物。离吧台远点的架子上,酒瓶闪闪发光,架子上方悬挂着一个老式小屋状的布谷鸟钟,嘀嗒声煞是响亮。铸铁炉子上的环状管子沿墙而上,最后折进了头顶上五颜六色的花纸中。结实的桌子上没有铺桌布,上面摆着卡纸板做的啤酒杯杯垫,杯垫上脏兮兮的白颜色煞是显眼。其中一张桌边坐着一个犯困的男人,脑后堆满因贪吃而累积起来的层层肥肉,还有一个牙齿很白、闷闷不乐的小伙子,看模样不是个排版工就是个电工。两人正在掷骰子。酒馆里平静祥和,只有时钟不停地把时间分割成枯燥的小块。埃玛把手中的杯子碰得叮当响,眼睛一直盯着角落里的那面镜子。一则广告上的金色印字将镜子一分为二,里面映出了那个电工模样的小伙子的清晰轮廓,他一只手正举着一个装有骰子的黑色锥形杯。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走过那些结实高大的电车司机,走过水管喷涌而出的银色扇面,扇面上时不时浮起一道绚丽彩虹。我再次来到阳光灿烂的沙滩上,发现我的德国同伴克劳泽已经躺好。他从伞下探出淌汗的脸,说起话来——说了湖水,也说了热浪。我躺了下来,侧脸闭目避开阳光,再次睁开眼时,发现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淡淡蓝色。突然,湖畔路边阳光斑驳的松树林里开出了一辆小货车,一名警察骑着自行车紧随其后。货车厢里一只被抓来的小狗躁动地乱转,拼命狂叫。克劳泽抬起身来,高声叫道:“大家小心,捕狗人来了!”立即有人应声,一个传一个,绕着湖湾传开了,速度远远超过了捕狗人。得到警报的养狗人纷纷朝各自的狗跑去,匆匆给狗戴上口套,扣紧拴狗皮带。克劳泽乐呵呵地听着传递报警的声音渐渐远去,友善地冲我眨眨眼,说:“好啦,车上那只也就是他能抓到的最后一只了。”
我开始成为克劳泽酒馆的常客。我特别喜欢埃玛——喜欢她裸露的双肘、灵敏的小脸、平淡无奇的温柔双眸。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看着自己情人的样子——情人就是那个电工,懒洋洋地靠在吧台上。我从侧旁观察过他:嘴角的皱纹显得凶狠又歹毒,眼神闪着狼一般的光,凹陷的下巴很久没剃,满是青色的短髭。他和埃玛说话时,坚定不移的目光似乎就要刺穿她,埃玛也明白他的心意,充满爱意地回望着他。她半张着苍白的双唇,边听边信任地点头,这情形看得坐在角落里的我心情欢畅,觉得又幸福,又喜悦,就好像是上帝向我证实了灵魂的不朽,或是我的作品得到某位天才的赞赏。我还深深记得电工的那只手,湿漉漉的,沾着啤酒沫,拇指紧扣着酒杯,黑色的大指甲盖中间有一道裂纹。
我最后一次到那里的那个晚上,我到现在还记得,天气闷热,孕育着一场即将来临的暴风雨。后来果然狂风四起,广场上的人们纷纷奔向地铁入口。地铁外面灰沉沉一片昏暗,狂风撕扯着衣襟,如同画作《庞培的毁灭》中的情景。老板克劳泽在昏暗的小酒馆里感到燥热,便解开领扣,和两个伙计一起闷头吃晚饭。天色渐晚,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棂上,那电工正是这时候来了。他浑身淋湿了,冷得发抖,一看埃玛不在吧台,便恼怒地嘟囔了几句。克劳泽没有吭声,继续吃一截灰石头颜色的腊肠。
我感到要发生非同寻常的事了。我已经喝了很多酒,但我的灵魂——我那充满渴望、目光敏锐的内心世界——盼着看上一场好戏。起因其实很简单。电工走进吧台,很随意地从一个扁酒瓶里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然后一饮而尽,抬起手腕擦擦嘴,一拍帽子,朝门口走去。克劳泽把刀叉交叉放在盘子上,高声叫道:“慢着!酒钱二十芬尼(1)!”
电工的手已经放在门把上了,他回过头说:“我以为到这里就是到家了。”
“你是不打算付钱了?”克劳泽问道。
埃玛突然从吧台后面的挂钟底下钻了出来,看看父亲,又看看恋人,愣住了。她头顶上的布谷鸟从窝里跳了出来,又退了回去。
“别管我。”电工慢悠悠地说了一句,走了出去。
克劳泽突然身手异常矫健,一个箭步跟了上去,呼地一下拉开了门。
我一口喝完剩下的啤酒,也追了出去,只感到外面一阵潮湿的风舒适地扑在脸上。
他们两个站在雨光粼粼的昏暗人行道上,怒目相向,高声对骂。两人骂声越来越高,说的话我基本上听不清楚,只有一个词反复出现,听得清清楚楚:二十,二十,二十。路上已经有人停下来看这场争吵——我自己更是入迷一般,街灯的反光闪在两张扭曲的脸上,克劳泽露在外面的脖子上暴起青筋。不知为什么,眼前的这一幕突然让我想起自己经历的一次激烈打斗。那是有一次在一个海港潜水时和一个黑甲虫一般的意大利人打了起来,不知怎么的我一拳就打进了他嘴里,把里面湿漉漉的皮肉连撕带扯,好不凶狠。
电工和克劳泽的骂声越来越大。埃玛从我身边溜过去,又站住了,不敢靠近,只是拼命地喊:“奥托!爸爸!奥托!爸爸!”她每喊一声,围观的一小群人中便毫不意外地发出一阵从容的咯咯笑声。
两个男人已经开始拳脚相向了,劈头盖脸,记记重拳。电工出拳一声不吭,克劳泽则每打一下闷闷地短吼一声。奥托干瘦的背弯了下来,一只鼻孔里流出了黑乎乎的血。他猛一使劲,想抓住那只不停地击在他脸上的重拳,但没有成功。只见他摇摇晃晃地脸朝下摔倒在了人行道上。围观的人们朝他跑过去,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记起自己把帽子忘在了餐桌上,便回去取。酒馆里出奇地明亮,安静。埃玛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头伏在伸展开的胳膊上。我走上前去,摸了摸她的头发。她抬起满是泪水的脸,又垂下头去。我小心地吻了吻她散发着厨房气味的柔软发丝,拿上帽子走了出去。
街上,人群依然没有散去。克劳泽喘着粗气,就像刚从湖水中出来的那样,在向一位警察解释着什么。
我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在这件事中究竟谁对谁错。这个故事也可以来个别样写法,以饱含同情的笔墨大写一个女孩的幸福如何毁于一块铜板,埃玛如何哭了整整一夜,天快亮时才昏昏睡去,梦中又如何再次看见父亲殴打自己恋人时那张狂怒的脸。要么就是这样的:人的悲伤欢乐也许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阴暗和光明可以同时在一个大活人身上上演,多少琐事可以和谐共处于特定的某一天、特定的某一时刻,共处的方式又是那么独特,别无二致。
* * *
(1) 德国旧时硬币,一百芬尼等于一马克。